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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鲸网用户债权信息发布协议》

发布时间:2020/8/12 17:15:25

欢迎“您”(以下或称“用户,包含债鲸网债权人会员”)与沈阳法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本《债鲸网用户债权转让信息发布协议》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基于互联网使用债鲸网,以包含债鲸网网站、手机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您在申请发布信息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签约后,发布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

.服务内容 

1.1  债权人会员发布的债权信息需为真实存在的或者已经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信息,信息发布人需要具有合法的权利,债鲸网平台进行审核。 
1.2 信息一经发布成功,视为平台用户同意债鲸网信息发布的收费标准,同意平台对用户相关信息的正常使用和展示。 
1.3 如用户发布的信息违反发布规则并核实的,债鲸网有权在不通知发布者的前提下,将该非法信息进行屏蔽,且不允许该用户再次上传此内容。

、免责条款
2.1 用户在债鲸网发布债权本人或他人真实信息(与债权相关联),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2.2 用户在债鲸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三、违约责任

3.1  平台用户发布的债权信息违反本协议或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德相关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债鲸网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3.2  如您的发布行为使债鲸网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债鲸网网及/或其关联企业及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对此,债鲸网网站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债鲸网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债鲸网账号或利用债鲸网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债鲸网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债鲸网经营者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其他约定 

4.1  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市浑南区。

4.2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您和债鲸网网站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规则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4.3  债鲸网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沈阳法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